2021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责编: 来源: 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1-06-21 浏览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 55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等有关规定一要求,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临床医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示范区姬石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应聘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身心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5.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未毕业在校生,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7.不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凡涉及户籍、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1531日。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153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1531日满2年。

三、考生应聘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报名后要认真做好日常体温监测,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按要求佩戴口罩;

2.考生进行面试环节,进入考场前需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属于疫情防控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参加此次招聘笔试、面试、实操等环节时,需提供距本人参加首次考试近7日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血清、咽拭子)报告。

4.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生登陆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 luohe. gov.cn)或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hna.gov.cn/,下载填写《漯河市县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临床医学类岗位报名表》,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学位证、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卫生主管部门公章)

报名时间: 2021621-624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漯河市淞江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向东100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411房间,电话:3195011。

)资格审查。考生资格条件由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初审,初审情况报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

五、考试程序及方法

临床医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由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主组织实施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方案、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查情况须及时报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一)面试。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2:1时,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面试具体时间按照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统一时间安排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考核。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2:1时,采取考核方式进行考试,结合姬石镇卫生院急需临床医学类人才实际,考核通过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进入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中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考察结果情况报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八、聘用

(一)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二)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有关事宜按协议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最低服务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扰乱报名秩序的、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a1h. lss. 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官方网站,相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5-3195011

 

附件:2021年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姬石镇卫生院临床医学类专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8日

 

 

 

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临床医学类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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