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要求,经组织排查,截至2020年12月20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无疑似污染地块,现予以公示。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污染防治攻坚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