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责编: lhxqct 来源: 投资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20-09-21 浏览次数: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漯示管征启2020〕4

 

为保障漯河市郾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黑龙潭镇何庄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郾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自来水厂和交通道路工程建设,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交通运输用地,符合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心城区建设发展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由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会同拟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政府、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土地储备中心示范区分中心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是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13253959199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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